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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综合检测实验室网络体系公正性声明及工作质量承诺: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检测实验室网络体系承担着黑龙江省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为了不断提高检验检疫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实验室将遵循科学管理、公正准确、规范操作、严格检测、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并郑重向社会和客户声明并承诺: 1实验室站在第三方公正立场,依据各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规定,以客户和社会的需求为目标,为客户提供权威、准确、客观、公正、及时的检测、检疫服务。 2实验室保证工作人员不受来自于不正当的商业、财经或任何其他方面的压力而影响检测质量。 3实验室要以科学的态度进行管理和检测;依据客户或政府指定的标准、方法进行检测、检疫。 4实验室对与客户相关的机密、信息及专有权实施严格的保护和保密措施,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5实验室按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的要求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6实验室保证全体工作人员熟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和技术活动。实验室管理层要有效运行并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实验室的总体目标。 7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各级领导不得干预实验室的一切检测、检疫活动。 (二)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医学实验室网络体系公正声明及工作质量承诺: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医学实验室网络体系承担黑龙江省的出入境人员传染病检测工作。为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维护国家的声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医学实验室全体人员在管理和技术活动中遵守尊重客户、服务至上、准确公正、管理规范的质量方针,并郑重向社会和客户声明并承诺: 1以《国境卫生检疫法》为准绳,保证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服务,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决不在任何利益驱动下偏离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实验室工作人员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信守协议,优质服务,保证检验结果公正、准确。 3工作人员应自觉自律,抵制商业贿赂,不接受受检者的任何实物和现金馈赠。确保健康检查检验活动具有诚实性,保证客观地反映和记录健康检查检验活动的结果 。 4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规定,对受检者有保密要求的体检资料、信息、检验检疫数据进行保密。 5医学实验室人员要以科学的态度进行质量管理和检验,科学、规范地反映检验数据,自觉维护实验室的公正地位和信誉。 6医学实验室按“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地运行。管理层要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实验室的总体目标。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做好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和技术活动。 7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各级领导及管理部门不得干预医学实验室的一切检测活动。 |